發布時間:2021-10-18 09:51:24來源:轉載
2021年婁底公路水運檢測師考試時間公布10月30、31日。公路水運檢測師考試每年舉辦一次,共設有六門考試科目。分別是《公共基礎》、《道路工程》、《橋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運結構與地基》和《水運材料》。公路水運檢測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考試每年只舉行一次,報考公路水運檢測師的考生必須是中專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做要求,工作年限根據考生的學歷決定,不同學歷工作年限不一樣。
公路水運檢測師考試時間以及考試內容:
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和試驗檢測師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試驗檢測師考試成績均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公共基礎科目和任一專業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相應專業和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時間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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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12:00 |
下午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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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試驗檢測師 |
《公共基礎》 |
《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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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檢測師 |
《公共基礎》 |
《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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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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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12:30 |
下午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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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試驗檢測師 |
《水運材料》 |
《水運結構與地基》 |
《橋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試驗檢測師 |
《水運材料》 |
《水運結構與地基》 |
《橋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公路水運檢測師工作年限要求:
1、累計工作年限。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報考年份的較后一日。從事非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的時間,不計入累計工作年限。
2、工作年限證明應有報考人員單位公章或者人事專用章。
3、在不同單位從事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工作的經歷應由不同單位出具證明,或由現單位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工作履歷等對報考人員,以往工作經歷進行證明并附上檔案履歷材料。出具工作年限證明的單位應對證明內容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