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23 16:55:36來源:勵普教育綜合
河南2021年證券從業考試時間大概是什么時候呢?已經確定時間了嗎?2021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計劃暫未發布, 可參考2020年證券從業的考試報名時間:
2020年證券從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匯總 | ||
批次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第一次 | 2月6日15時至3月2日15時 | 3月28日至29日 |
第二次 | 7月2日15時至7月15日15時 | 8月8日至9日 |
第三次 | 8月10日15時至8月21日15時 | 9月12日至13日 |
第四次 | 10月21日15時至11月6日15時 | 11月28日至29日 |
注:因2020年疫情影響,第二次第三次考試報名時間均為延遲后的時間! |
證券從業考試適合人群
概括地說,證券從業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具體如下:
1)證券公司中從事自營、經紀、承銷、投資咨詢、受托投資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中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察稽核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3)基金銷售機構中從事基金宣傳、推銷、咨詢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4)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5)證券資信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應當取得執業證書。
相關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被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者因違反本辦法被協會注銷執業證書的人員,協會可在3年內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
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至少應獲得中國證監會規定類別資格證書中的兩種;證券經營機構中內設各證券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中國證監會資格證書類別中與其所從事專業相對應的資格證書;
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營業部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證券經紀資格證書;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代理發行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獲得證券代理發行資格證書;
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自營業務的專業人員、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專業人員、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內設各業 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投資顧問資格證書;證券清算、登記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證券經紀、投資顧問、證券中介電腦管理三種證書 中的一種;各類證券中介機構的電腦管理人員應獲得證券中介機構電腦管理資格證書。中國證監會對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予以注冊登記并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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